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兰州交通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兰州交通大学实验室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兰州交通大学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办法》和《兰州交通大学实验室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我校危险化学品采购实行申购审批采购制度。但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未经审批采购危险化学品的问题比较突出,甚至存在非法采购管制类化学品的情况,实验室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为从源头上管控危险化学品,切实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学校将加强各类危险化学品(包含气体)的采购管理,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申购审批采购制度。2025年5月1日起,各类危险化学品(包含气体)采购的财务报销必须提交申购审批表。未提交申购审批表的采购款项不予报销;申购审批表中化学品名称和数量与发票(或发票清单)中不符的采购款项不予报销。严禁使用虚假发票以逃避化学品采购监管,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请各教学科研单位遵照执行,做好我校危险化学品管控工作。
附件1:危险化学品申购表
实验管理中心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