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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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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实验室气瓶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6日 15:46

各学院、中心、科研实验室:

为及时汲取银川液化天然气瓶爆炸事故警示教训,深入排查整治涉校安全问题隐患,压紧夯实学校安全生产与安全管理工作责任,6月24日下午,校党委书记狄生奎主持召开了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会议,部署安排学校安全生产与安全管理工作。为落实学校相关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夯实现有实验室安全管理成果,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决定开展实验室气瓶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检查重点

按照实验室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对全校存放、使用各类气体的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有效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摸清各类气瓶使用安全风险,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提高安全保障水平,坚决防范和化解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安排

(一)实验室自查阶段(2023626-28日)

各二级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自查方案,组织对本单位实验室进行全面安全自查(重点检查科研实验室),全面梳理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现状、存在问题及落实整改。要求各二级单位建立本单位气瓶台账并及时更新,并与6月28日前提交气瓶台账至实验管理中心实验室技术安全科(联系电话56223),并发送电子版至实验管理中心邮箱41603506@qq.com。

(二)学校现场检查阶段(2023629日)

实验管理中心组织开展实验室气瓶专项安全现场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查阅气瓶台账、现场气瓶使用隐患排查、检查意见反馈与交流。各单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学院整改总结阶段(20237月15日前

各二级单位根据自查自纠和学校现场检查情况进行整改,并于7月15日前提交《实验室气瓶安全专项检查隐患整改报告》至实验管理中心实验室技术安全科(联系电话56223),并发送电子版至实验管理中心邮箱41603506@qq.com。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落实主体责任,对安全检查的各项工作做好统筹安排,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切实解决实验室安全薄弱环节和突出矛盾,掌握防范化解遏制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

(二)强化措施,确保成效。各二级单位要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对发现实验室其他安全隐患,明确整改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人,分类提出处理办法,立即进行整改落实。

(三)查改结合,总结提高。各二级单位要及时总结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加强实验室安全运行管理,进一步细化并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实验室安全长效工作机制。

 实验管理中心

2023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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