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实验中心:
根据教育部《关于报送2011/201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66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了做好我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请各学院、实验中心认真查看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填写说明》和附件2《高等学校实验室统计代码》,参考附件3“2010年实验室信息参考数据”,严格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填写说
上一条: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1年实验教改项目结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