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实验室(中心):
为促进学校教学实验室的进一步开放,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校继续支持实验技术人员和教师开展开放实验工作。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开放实验项目在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申报、审核、学生预约的工作已结束,现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立项公布(见附件1-3),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审核通过但预约学生人数不足3人的未予立项,不符合开放实验内容的项目未予立项。
2、开放实验项目的执行与管理:
(1)开放实验严格按申报学时执行。
(2)为确保开放项目预期目标实现,实验室开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学院、实验室要加强项目过程监督与管理,同时学校将委托教学督导组专家对开放性实验项目进行督导,请教师配合专家进行检查。
“教师科研课题引导型”及“实验室综合课题引导型”两类开放实验项目指导教师在申报的开放时间及开放地点,请务必在位,如需调整时间需及时和调研专家联系,调研专家若在该时间、地点调研发现指导教师两次不在位,取消立项及年终课时发放。由于开放实验的特殊性,指导“教师科研课题引导型”及“实验室综合课题引导型”两类开放实验项目的教师需主动联系调研专家进行检查。具体专家信息请关注网上办公。 “学生创新课题引导型” 开放实验项目最终由学校组织结题答辩,不参加专家巡查。
(3)“教师科研课题引导型”及“实验室综合课题引导型”两类开放实验项目指导教师需填写实验教学日志,学生需填写实验报告,教师需对实验报告进行批改。“学生创新课题引导型” 开放实验项目需在网上提交中期检查报告和结题验收报告 (见附件4),最终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结题答辩。
3、本次立项的开放实验类型及相关时间节点:
类型 |
执行 时间 |
报销完成 时间 |
学生提交 实验报告 |
教师提交 学生成绩 |
学生提交 中期报告 |
学生提交 结题报告 |
学生领取 证书 |
教师科研课题 引导型 |
本学期 |
2019年 7月前 |
2019年 7月5日前 |
2019年 7月12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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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12日前 |
实验室综合课题引导型 |
本学期 |
2019年 7月前 |
2019年 7月5日前 |
2019年 7月12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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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12日前 |
学生创新课题 引导型 |
3月20日~ 12月1日 |
2019年 12月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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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9月1日前 |
2019年 12月1日前 |
2019年 12月30日前 |
电工电子科技 开放实验专项 |
由电工电子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统一安排 |
4、经费管理:
“教师科研课题引导型”及“实验室综合课题引导型”两类开放实验项目经费由指导教师主导支配,按实际需求执行(每项费用不得超过1500元)。 “学生创新课题引导型” 开放实验项目经费由学生主导支配,导师监督管理(单据报销粘贴单上签字),按照审批经费执行(每项费用不得超过2000元)。
开放实验项目经费只能用于列支项目所需实验耗材:包括购置电子元器件、购置化学试剂、购买书籍、复印资料等,不可用于出差、交通、通讯等费用。如有特殊费用的支出,需提前与实验室管理处沟通。费用必须严格按照学校财务制度执行,请将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抬头:兰州交通大学,纳税人识别号12620000438140606L)粘帖至新财务报销单,在每张报销单上指导教师签字后交实验室管理处1410室。
5、请在本学期结束前对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的开放实验项目提出申请;
6、指导教师在开放实验执行过程中有困难及需求的请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联系电话:4956219
附件1:《教师科研课题引导型、实验室综合课题引导型开放实验立项名单》
附件2:《学生创新课题引导型开放实验立项名单》
附件3:《电工电子科技开放实验专项立项名单》
附件4:《“学生创新课题引导型”开放实验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附件5:关于公布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开放实验项目立项名单
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