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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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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开放实验项目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28日 17:17

各学院、实验室(中心):

为促进学校教学实验室的进一步开放,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开放实验,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鼓励支持实验技术人员和教师开展开放实验工作。根据《兰州交通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修订)》(兰交实发〔2019〕135号)的要求,学校继续组织进行实验室开放工作。请各学院组织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学生积极申报实验室开放项目。现将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开放实验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基本要求

实验室开放项目是以我校正式建制的各类教学和科研实验室,在完成正常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师资、仪器设备和环境条件等资源对本校学生进行开放。

实验室开放项目应是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和探究性的实验,其内容可以是本科实验教学大纲中实验内容的延续和提高,可以是教师科研项目中的具有创新性、探索性的内容,但不得将实验教学大纲规定的实验内容列为开放实验;

开放实验项目内容需各学院(中心)进行审定,才可进行申报, 同时不能在学校其他渠道重复申报。

2.开放类型

(1教师科研课题引导型指导教师结合科研项目拟定具有研究意义的探究性和创新性实验课题并在学期初向学生进行发布,学生根据自己的专长、兴趣爱好、课余时间等情况预约选做实验。预约人数应在3人及以上方可执行,项目执行时间为1学期。每位指导老师每学期最多指导2项开放实验项目。

(2)实验室综合课题引导型由实验室在学期初向学生发布实验教学计划以外的综合性、设计性和探究性开放实验项目,学生根据自己的专长、兴趣爱好、课余时间等情况预约选做实验。项目执行时间为一学期。预约人数应在3人及以上方可执行,项目执行时间为1学期每位指导老师每学期最多指导2项开放实验项目。

注:本学期只接收以上两类开放实验的申报,“学生创新课题引导型”因其项目执行时间为1年,每年只在春季学期申报,秋季学期不再接收申报。

3.项目管理

(1)为确保开放项目预期目标实现,实验室开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学院、实验室要加强项目过程监督与管理,同时实验室管理处将委托教学督导组专家对开放性实验项目进行抽查。由于开放实验的特殊性,此两类开放实验项目开课教师必须主动联系专家进行检查,每个项目督导专家将至少巡查一次,具体专家信息请关注网上办公。

(2)“教师科研课题引导型”及“实验室综合课题引导型”两类开放实验项目严格按照申报学时执行。参与此两类开放实验项目的学生必须参加教师拟定开放时间的70%以上,才能有资格结项。

参与项目的学生需完成实验报告并上传至网上,报告中需对实验项目的内容、实验数据采集记录、实验操作过程、实验结果、收获与体会等进行认真总结。指导教师对实验报告可在网上进行批阅评分,按“优秀”、“良好”、“合格”及“不合格”给出学生开放实验的成绩。每学期结束前,指导教师应及时做好开放实验的总结并在网上提交学生开放实验的成绩,交学院存档,并报实验室管理处审核备案;

(3)参与开放实验项目的学生经考核合格后,均可获得由实验室管理处颁发的《兰州交通大学开放创新实验证书》,并且开放实验项目作为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创新教育活动》课程成绩评定的认定学时。“教师科研课题引导型”及“实验室综合课题引导型”开放实验项目参加学生均认定10学时。

4.经费支持和教师指导课时

(1)“教师科研课题引导型”及“实验室综合课题引导型”两类开放实验项目经费由指导教师主导支配,每项费用不得超过1500元。费用请严格按照学校财务制度执行,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抬头:兰州交通大学,纳税人识别号12620000438140606L)开具后交实验室管理处1410室,统一预约报销,费用需在执行期内报销完毕(不能跨年)。

耗材费专款专用,只能用于列支开放实验项目所需实验耗材:包括购置电子元器件、购置化学试剂、购买书籍、复印资料等,不可用于出差、交通、通讯等费用。如有特殊费用的支出,需提前与实验室管理处沟通。

(2)开放实验项目指导教师的最终课时发放计算办法见附件1

5.申报和执行流程

实验室开放项目实行网上信息化管理。教师申报、学生申请、学校审核等各项步骤均需在网上操作(不再提交纸质版材料),申报网址:http://10.5.2.177:81/.

“教师科研课题引导型”及“实验室综合课题引导型”两类开放实验项目流程如下(网上申报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1)教师制定开放计划

(2)教师网上提交开放实验申请账号为教务系统登录号,初始密码为123456,9月1日前)

(3)实验室管理处网上进行审核

(4)教师查看审核意见,通过审核后系统自动对外发布

(5)学生登陆系统预约实验账号为学号,初始密码为123456,9月10日前)

(6)教师查看预约情况,组织开展实验

(7)学生网上提交实验报告(12月31日前)

(8)教师网上提交实验成绩(1月10日前)

(9)教师网上打印导出学生实验项目成绩

(10)开放实验情况统计

 

请各学院积极组织教师和学生进行申报。为了更好的进行交流请各类项目申报人员登录qq群678511251。相关材料的提交或领取证书在综合办公楼1410室,联系电话:4956219。

 

附件1:兰州交通大学开放实验教师课时发放计算办法

附件2:“教师科研课题引导型”及“实验室综合课题引导型”开放实验项目网上申报流程

附件3:《兰州交通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修订)》(兰交实发〔2019〕135号)

 

 

 

 

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6月28日

上一条:关于提交本学期需结题的开放实验项目成绩及学生创新课题引导型项目中期检查报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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