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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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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本学期需结题的开放实验项目成绩及学生创新课题引导型项目中期检查报告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01日 17:50

 

各学院、项目指导教师、项目团队成员:

根据工作安排,本学期 “教师科研课题引导型”与“实验室综合课题引导型”两类开放实验教学工作已近尾声,“学生创新课题引导型”开放实验的执行时间近半,网上成绩录入工作及部分开放实验项目提交中期检查报告的工作已开始,为了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科研课题引导型”与“实验室综合课题引导型”开放实验的相关要求

1、本学期立项的“教师科研课题引导型”与“实验室综合课题引导型”两类开放实验,指导教师需在网上提交学生成绩。同时完成项目的学生需上传实验报告(如果是手写报告,可拍照后上传)。立项名单见附件1,网上提交成绩、上传实验报告的流程见附件2。

2、指导教师在网上提交学生成绩时,只提交最终完成开放实验的学生的成绩,中途退出的学生不提交成绩。

 

3、指导教师进入到成绩登记页面后,系统会出现“考勤记录”、“预习成绩”、“操作成绩”、“报告成绩”、“实验成绩”和“评语”等项目,教师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项目录入,不必全部录入。如下图所示。

4、网上成绩提交完成后,指导教师需导出成绩,最终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等级完成开放实验成绩汇总表。其中“优秀率”不超过30%,“优良率”不超过60%。

5、请于2019年7月10日前将《开放实验成绩汇总表》纸质版(指导教师签字)提交到实验室管理处1410室。同时按成绩汇总表中的人数领取相应个数的“兰州交通大学开放创新实验证书”。

二、“学生创新课题引导型”开放实验的相关要求

1、 本学期立项的“学生创新课题引导型”开放实验项目不需要网上提交成绩,立项名单见附件3。

2、由负责该项目的学生在实验室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中期报告填写。如下图所示:


3、请于2019年9月1日前完成中期报告填写。

联系电话:4956219 QQ号:1442195146

附件:

1:教师科研课题引导型、实验室综合课题引导型开放实验项目立项名单

2、 “教师科研课题引导型”及“实验室综合课题引导型”开放实验项目网上申报流程

3、2019年学生创新课题引导型开放实验项目立项名单

4、兰交实发〔2019〕135号关于印发《兰州交通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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