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实验中心:
根据财政资产预算的申报要求,请实验室和实验中心于2019年10月19日之前提交《2020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提交时请认真核对仪器设备型号和预算价格,审核后将不允许变更。本次提交为网上填写提交,不再提交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待审核通过后另行进行论证。
联系人:汪诤 4956209
附件:实验室建设项目网上提交指南
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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