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5〕8号)和《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5 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学校组织开展本年度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本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分为两个层次进行:学校层面由实验管理中心安排检查组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内容为学院层管理制度,涉化学品、生物实验室及特种设备、安全用电等方面);各学院、各实验室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检查实施方案,对各类实验室进行自查。自查工作需严格按照《兰州交通大学2025年度实验室安全自查实施方案》(附件1)的要求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附件2)的检查标准。
二、 各学院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三、 请各二级单位于5月20日前上报《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和《二级单位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清单》;6月30日前上报本学院自查整改总结报告。
以上材料请按时上报至实验管理中心实验室技术安全科(联系电话4956223),电子版至邮箱41603506@qq.com。
四、各单位要以此次自查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建立实验室安全常态化管理机制。加强协同,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实验室安全隐患 "发现一处、整改一处、销号一处",为学校教学科研工作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附件1:兰州交通大学2025年度实验室安全自查实施方案。
附件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
附件3: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模版。
附件4:二级单位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清单。
附件5: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实验管理中心
2025年4月16日
注:附件请在校园OA部门通知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