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年底考核工作要求,实验管理中心将对各相关单位进行2023年度的实验室绩效考核,现请各相关单位根据《兰州交通大学2023年实验室绩效考核细则》(见附件1)进行逐条自评,并按照《兰州交通大学2023年实验室绩效考核自评表》(附件2,后文统一简称《自评表》)中的具体要求填报自评结果,并用支撑证明材料逐条解释说明《自评表》中各细化指标的自评结果(部分细化指标无需提供支撑材料,已在《自评表》中说明)。
本次是对各相关单位实验室进行整体考核(如有多个实验室的,只需提交一份包括所有实验室和中心的自评表)。请各学院将电子版(excel)及纸质版《自评表》、纸质佐证材料于1月3日(星期三)前提交至实验管理中心1410室,其中纸质版《自评表》需学院盖章,附件及佐证材料请按《自评表》中总指标及细化指标的序号整理,并按顺序提交。
实验管理中心联系电话:高老师 133****2528。
附件1:《兰州交通大学2023年实验室绩效考核细则》
附件2:《兰州交通大学2023年实验室绩效考核自评表》
实验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28日
注:附件请到校园OA办公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