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实验中心:
为了保证2023年春季学期实验教学的顺利开展,并进一步加强实验教学管理,掌握实验教学进度安排,保证实验教学质量,规范实验教学秩序,根据《兰州交通大学实验教学管理办法》(兰交实发[2020]219号)的要求,学校现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实验教学进程计划的填报工作。请本学期有实验课的教师根据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做好实验教学进程计划提交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实验教学进程计划通过登录实验室综合信息管理系统http://labmis.lzjtu.edu.cn进行填报(浏览器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IE11浏览器或360极速浏览器),教师登录号为教务系统登录号,初始密码为登录号@Lzjt。具体填报流程请参考《实验教学进程计划填报流程》(见附件1)。
2、请各学院积极组织所有在2023年春季学期有实验课程的教师及时填报实验教学进程计划并进行初审,实验管理中心负责终审。独立开课的实验和课内实验都必须进行填报,教师网上填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17日, 学院审核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20日。
实验教学进程计划的填报数据将作为今后“实验室评优”和“实验室绩效考核”中工作量的依据,请各学院高度重视。
3、学校将组织教学督导团专家根据实验教学进程计划对实验教学情况进行随机调研。请各教学单位依据《兰州交通大学实验教学管理办法》(兰交实发[2020]219号),严格按照审核后的实验教学进程计划开展实验教学工作,原则上不容许变动计划,如有变动,教师需及时填写《兰州交通大学实验教学调(停)课申请表》(附件2),报实验管理中心审批通过后方能执行。任课教师请勿随意调换实验教学时间、地点和实验内容,实验教学事故及违纪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兰州交通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规定》(兰交教发〔2017〕318号)执行。
4、课内实验需跨学院执行的,请按照《兰州交通大学跨院开展实验教学管理办法》(处发〔2019〕6号)开展。
5、如遇系统登陆及填报问题,请联系实验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4****19(高老师、薛老师) 133****2528(高老师)
附件1 实验教学进程计划填报流程
附件2 兰州交通大学实验教学调(停)课申请表
附件3 《兰州交通大学实验教学管理办法》(兰交实发[2020]219号)
附件4 《兰州交通大学跨院开展实验教学管理办法》(处发〔2019〕6号)
附件5 兰州交通大学跨学院进行课内实验申请表
实验管理中心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