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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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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1学期实验教学调研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9日 18:52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教学过程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科学、准确的评估实验教学效果和实验教学水平,进一步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根据《兰州交通大学实验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二〇二〇年六月修订)》,本学期学校将继续加强对实验教学环节的调研,现将调研工作安排如下:

一、调研类型

1.实验课程随机抽查调研

2.开放实验教学调研

二、具体要求

1.实验指导教师应向调研专家介绍实验教学的组织实施、实验教学的过程和步骤、实验内容的改革与更新及实验教学应达到的目标等,并应耐心解答专家提出的问题。

2.实验指导教师应按在实验室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上提交的“实验教学进程计划”(附件1)及“开放实验项目申请”(附件2)的时间和地点开课,若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时间、地点的老师需及时填写《兰州交通大学实验教学调(停)课申请表》(附件3,报实验管理中心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3.调研专家做好实验教学听课记录,填写《兰州交通大学实验教学调研听课记录表》(附件4和《兰州交通大学实验教学评估表(专家用)》(或《兰州交通大学开放实验教学评估表(专家用)》 )(附件56

4.专家对指导开放实验项目的教师的工作进行全面调研,包括实验指导过程与实验项目完成结果。调研专家若在指导教师申报或调整报备的时间、地点调研,发现指导教师两次不在位,调研成绩为“不合格”。

5.调研结束后,调研专家撰写调研报告,给出评估结果(优、良、合格及不合格),并一同将《兰州交通大学实验教学调研听课记录表》和《兰州交通大学实验教学评估表(专家用)》(或《兰州交通大学开放实验教学评估表(专家用)》 )提交至实验管理中心。

6.学校教学督导团及实验管理中心有关人员可根据工作安排和需要,随机调研全校教学实验室。

7.实验教学调研结果将作为今后“先进实验室”和“实验优秀教学奖”评比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若实验课程教学调研结果为“不合格”,则根据兰州交通大学相关规定予以处理;若开放实验项目教学调研结果为“不合格”,则取消立项及年终课时发放并暂停一年开放实验申报资格。

三、调研组成员

 第一组:实验课程随机抽查调研组

  健(18093118058   组长)         高继森(13919037871

武金明(13993181376                武振锋(13619365866

  艳(13679437953                  琪(13619365884

  英(13359313998                李亚宁(13919008606 

宫玉芳(13919163116                李积英(15193155725

刘宝勇(18153678427                  曦(13909485856

  亮(4956278                      诤(4956208

 第二组:开放实验教学调研组

宁贵霞(13993122864   组长)         郑丽英(13099123881

武晓春(13909487307                张华卫(13919338766

  天(13359445520                常文利(13919296975

  卫(4956218                    高加磊(13321202528)


   实验管理中心联系电话 : 4956219    13993119646(高老师、薛老师)


附件1:兰州交通大学各学院2021-2022学年第1学期实验教学进程计划汇总表

附件22021-2022学年第1学期开放实验立项汇总表(教师科研课题引导型、实验室综合课题引导型、校企联合课题引导型(1学期))

附件3:兰州交通大学实验教学调(停)课申请表

附件4:兰州交通大学实验教学调研听课记录表

附件5:兰州交通大学实验教学评估表(专家用)

附件6:兰州交通大学开放实验教学评估表(专家用)

附件7:兰州交通大学实验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二〇二〇年六月修订)

 

 

 

 

 

 

实验管理中心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我校2021年度新生及新入职教职工实验室安全教育及考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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