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项目指导教师、项目团队成员:
根据工作安排,本学期 “教师科研课题引导型” 、“实验室综合课题引导型”及 “校企联合课题引导型(执行期为1学期)”三类开放实验教学工作已近尾声,“学生创新课题引导型”及 “校企联合课题引导型(执行期为1年)” 两类开放实验的执行时间近半,网上成绩录入工作及部分开放实验项目提交中期检查报告的工作已开始,为了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科研课题引导型” 、“实验室综合课题引导型”及 “校企联合课题引导型(执行期为1学期)”三类开放实验的相关要求
1.本学期立项的“教师科研课题引导型” 、“实验室综合课题引导型”及 “校企联合课题引导型(执行期为1学期)”三类开放实验,完成项目的学生需上传实验报告(如果是手写报告,可拍照后上传),同时指导教师需在网上提交学生成绩。立项名单见附件1,网上提交成绩、上传实验报告的流程见附件2。
2.指导教师在网上提交学生成绩时,只提交最终完成开放实验的学生的成绩,中途退出的学生不提交成绩。

3.指导教师进入到成绩登记页面后,系统会出现“考勤记录”、“预习成绩”、“操作成绩”、“报告成绩”、“实验成绩”和“评语”等项目,教师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项目录入,不要求全部录入。如下图所示。
4.网上成绩提交完成后,指导教师需导出成绩,最终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等级完成开放实验成绩汇总表。原则上 “优秀率”不超过30%,“优良率”不超过70%。
5.请于2021年7月20日前务必完成网上成绩录入工作,打印纸质版“开放实验成绩汇总表”(指导教师签字)提交到实验管理中心1410室。
6.因2021版的“兰州交通大学开放创新实验证书”正在设计与制作中,故证书领取工作放至下学期进行,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二、“学生创新课题引导型”及“校企联合课题引导型(执行期为1年)”两类开放实验的相关要求
1.本学期立项的“学生创新课题引导型”与 “校企联合课题引导型(执行期为1年)”两类开放实验项目由项目负责学生在实验室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中期报告填写(立项名单见附件3)。如下图所示:

2.请于2021年9月10日前完成中期报告填写,请指导教师及时审核。
联系电话:4956219 (高老师、薛老师)
附件: 1.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开放实验立项汇总表(教师科研课题引导型、实验室综合课题引导型、校企联合课题引导型(1学期))
2.开放实验项目网上提交流程
3.2021年“学生创新课题引导型”、 “校企联合课题引导型(1年期)”开放实验项目立项名单
4.兰交实发〔2019〕135号关于印发《兰州交通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实验管理中心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