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教高〔2007〕1、2号文件精神,为继续增强我校实验教学队伍,调动青年教师从事实验室工作的积极性,深化实验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青年教师的实验技能和科研能力,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以便建设一支业务水平高、思想素质好、结构合理的实验教学队伍。经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审核,学校研究决定安排任杨喆等11位青年教师从事本年度实验室工作。
学校要求各位教师在实验室工作期间认真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2年“实验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2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