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验室:
根据国家相关部门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和处置的要求,为加强对有毒、有害废液、废旧化学的管理,现对我校实验室危险废物的管理及处置要求如下:
1. 所有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物务必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和统一处置;危险废物的鉴别查阅2016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见附件)。
2. 实验室危险废物产生点必需张贴“危险废物产生点警示识别标志牌”,尚未张贴的尽快来实验室管理处1409领取。
3. 危险废物产生点必需及时填写《危险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具体到某时某分)(表格见附件),实验室废液满一桶往学校废液暂存库(化工学院东面)送一桶,实验室不予许存放整桶或整包废物。
4. 危险废物贮存桶往学校废液库存放时,必需盖紧桶盖并保持桶面清洁,不能太满,并需按照要求张贴标识(标识在实验室管理处1409领取)并填写完整。危险废物往学校废液暂存库存放时必需办理交接手续,填写《危险废物贮存环节记录表》。每学期末必需将本学期废液产生情况汇总填写《危险废物情况调查表》,并交学院实验室秘书处,秘书汇总后交实验室管理处(纸质盖章)。
5. 有废试剂瓶需处理的实验室请详细填写《废弃化学试剂清单》,交学院实验秘书处汇总,秘书汇总后交实验室管理处(纸质盖章)。废试剂瓶将由学校约定时间后统一收取。需处理的废试剂瓶需保持瓶面清洁,并且必需有标签。
6. 学校废液暂存库目前已建成运行,实验室如有废物需存放的请及时往废液暂存库移交。废液暂存库管理员是范旭阳老师,联系电话13893103232。请各学院实验室尽快将危险废物贮存桶送学校废液暂存库,学校将在12月初进行统一处置。
实验室管理处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