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科研实验室: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教育厅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我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技厅函〔2019〕37号)、《甘肃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决定开展我校2019年度科研实验室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学校将在5月13日对各单位科研实验室进行全面的现场安全检查,具体检查时间见附件。由于教育厅要求5月15日前提交学校科研实验室自查自纠报告,请各单位于5月11日前将本单位《自查自纠报告》(包括自查方案、风险台账和整改情况)和《科研实验室统计名单》报送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技术安全科(科技楼1410,电话56223),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694795567@qq.com。学校对材料进行汇总后,结合现场安全检查情况,上报教育厅。
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全面摸清本单位科研实验室安全风险;夯实科研实验室安全基础工作,全面强化本单位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落实科研实验室安全责任,确保各项安全工作措施落实到位。通过齐抓共管,上下联动,共同构建一个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附件 科研实验室安全大检查时间安排表
实验室管理处
保卫处
科技处
研究院
2019年5月5日